校属各单位:
按照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,我校部分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申请必须要组织、人事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。为了顺利办理寒假期间教职工因私出国(境)审批手续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出入境备案人员范围:1、副处及以上干部(含离退休处级干部)2、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(含校聘教授、副教授)3、博士 4、涉密人员。
二、教职工出国(境),必须严格遵守《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出国(境)管理规定》(郑轻院党[2011]54号)有关规定(详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“政策法规”),通过校内OA系统申请(操作教程请参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“表格下载”)
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《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人员因私出国(境)证件及因私出国(境)管理办法》(郑轻院党[2018]102号)有关规定,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交申请。
三、为了不影响您的出行,请准备在寒假期间办理因私出国(境)旅游或探亲的教职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,办理校内审批手续。务必于2019年12月27日前通过OA系统提交,寒假期间暂停办理。(通讯员:韩芳)
联系人:韩芳(国际合作与交流处)电话:86608651
訾琳溁(人事处)电话:86608212
邹娟(组织部)电话:86608055